2015年,州委、州政府和全州13县市全面启动“两园”建设和河湖生态治理,全州上下高规格谋划,高位高效推动,全力推进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建设和河(湖)长制工作。目前,14个新建公园已初具规模,森林生态和湿地景观效果已显,城乡居民徜徉其间,休闲散步,健身怡情,其乐融融;河湖治理成果初显,秀美河湖风光旖旎,让人留连忘返。
恰逢改革改革开放40年,为展示红河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全州各县市建设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,落实河(湖)长制要求,留住青山绿水,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成效,大展全州美丽河湖和城镇绿地的美丽景色,激发人们热爱红河、亲近自然、畅享生活的热情,让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有获得感,由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办,红河日报社承办,红河州林业局、红河州水利局协办此次以“美丽红河”为主题的红河州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河湖风光摄影大赛。
一、大赛名称
“美丽红河”—— 红河州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河湖风光摄影大赛。
二、大赛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
协办单位:红河州林业局、红河州水利局
承办单位:红河日报社(红河州图片数据中心)
三、大赛时间及发布平台
1、时间:即日起开始接受参赛作品,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(截止时间若有推后,将及时通知)。
2、发布平台:所有参赛作品统一刊发在红河日报主办的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、红河图库网站,并开展网络投票。
四、参赛作品拍摄范围
1、拍摄地为我州2015年以来新建的11个森林公园、3个湿地公园:蒙自启园、蒙自市北片区森林公园、个旧市戈贾森林公园、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、建水县龙窑森林公园、金平县花果山森林公园、石屏县秀山森林公园、元阳县红河谷森林公园、红河县马帮侨乡森林公园、绿春县哈尼神山·阿倮欧滨森林公园、河口县口岸森林公园、屏边县牧羊河湿地公园、开远市凤凰湿地公园、泸西县黄草洲湿地公园。作品以展示红河州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的风光为重点。
2、红河州境内实施河(湖)长制挂包责任的重要河流、湖泊、库、渠等。比如:红河、异龙湖、 南盘江、甸溪河、太平水库、雨补水库、板桥河水库、云鹏电站、长桥海、五里冲水库、三角海、李仙江、红旗水库、那兰电站、藤条江、查尼河、喳吗河、坡马河等。
五、参赛作品内容及要求
1、参赛作品须以红河州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河湖的风光资源为拍摄对象,主要包括森林植被景观(含季节变化)、地貌景观、水体景观、河流景观、野生动物景观、日出云海、游人如织、最美河长、最美护河人、人与自然亲近,爱护自然景观以及部分有代表性的人文景观等。
2、参赛作品应为用数码照相机、航拍器拍摄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原创照片。参赛作品要求以组照形式呈现,每组针对同一个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,且不少于6张图片(原则上不接受单张图片参赛,特殊情况除外)。
3、参赛作品应能较全面地反映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河湖的风光资源特点以及保护、建设成效。
4、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亲自拍摄,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(包括转换为JPEG格式,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、明暗度微调),但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删改、添加等技术调整。
5、参赛作品须为数码、机械相机拍摄的彩色照片,格式要求为JPEG,每张图片的文件长边不小于5000像素。参赛作品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,不接受冲印照片。电子版照片要求不小于5M,并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。
6、每人选送作品不超过6组(含6组),每组6~12张,以“拍摄人-作品名称-联系电话-详细地址-邮编-‘两园河湖’摄影大赛”作为文件名称。
7、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1月1日,曾经在相关媒介刊发的作品亦可参赛。
六、投稿方式
1、下载参赛登记表并详细填写。电脑百度“红河图库”登录红河图库(http://tuku.hh.cn/)网站页面下参赛载作品登记表。安卓手机到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(方式:扫描二维码
下载安装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)上下载参赛表格,清楚填写拍摄地点(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河湖名称,如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、泸西县黄草洲湿地公园、五里冲水库、南盘江)、拍摄时间(年、月、日)和所拍摄的内容,通过作品介绍阐述图片背后的故事与内容。
2、作品统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。以“拍摄人-作品名称-联系电话-详细地址-邮编-‘两园河湖’摄影大赛”作为文件名称。将参赛作品和表格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:hhztpk@163.com。联系人:张浩,电话:15925382260。
七、评奖事宜
1、作品评审采取网络投票与评委打分相结合。网络投票占30%权重,评委打分占70%权重。网络投票平台设在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,并在红河图库网站、报纸、官微、人文红河上推广投票链接。评委会由主办方、承办方、协办方和红河州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组成。
2、结果公布。2018年12月初在《红河日报》、中国红河网、红河日报官微、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、人文红河微信公众号、红河图库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公布获奖作品名单。部分优秀作品将在以上媒体平台集中展示。
3、颁奖仪式及作品推介。2018年12月,在“美丽红河”—— 红河州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河湖风光摄影大赛颁奖仪式上进行颁奖,并举办100幅优胜作品展览。展览作品计划同步在红河州规划馆门厅电子大屏、金鹏世纪广场人流密集区、各县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进行巡展。
4、奖项设置。
一等奖3名,奖金各5000元
二等奖6名,奖金各3000元
三等奖9名,奖金各1000元
优秀奖18名,奖金各500元
鼓励奖30名,奖金各300元
以上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。所有奖金若涉及税费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获奖作者由红河日报红河图库数据中心聘为特约摄影师,享受今后摄影培训和摄影采风活动优先参与权。
八、主办单位声明
1、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,由参赛人的原因所造成的著作权纠纷由参赛人自行解决。
2、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,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,请参赛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。
3、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,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;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。
4、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,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,组织方有使用权。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纳入红河图库数据中心,用于展览、宣传、出版等用途。
5、组织单位将参赛作品用于公益宣传以及与本次比赛相关的评审、宣传、网站展示等时,不再另行支付稿费。
6、所有获得“优秀奖”以上奖项(含“优秀奖”)的作品,组织单位将其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时,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
7、如果本次征集活动评委认为某一奖项没有足够数量符合标准的作品,则该奖项可以有空缺。
8、参赛作品应享有完整的著作权。凡因参赛作品而引起的法律问题,如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著作权等,一律由作者自行负责。
9、凡参加本次大展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。
九、其他事项
1、红河日报负责做好摄影活动宣传推广,同步做好“掌上红河”客户端的下载安装宣传推介工作。
2、进行活动征集公告的同时,红河日报负责对全州河长制工作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配套宣传,对拍摄地进行规划建设情况推荐介绍。
十、郑重提醒,摄影作品只能改变明暗和色彩,不得改变其中任何元素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所有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。